大家都在喊“要做点内容” 背后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
欧莱雅美国甚至要联合 YouTube 制作美妆类真人秀,宣称要培养“下一代的网红”;仅过去一年,宝洁为旗下各品牌举办的直播就不下十场;联合利华在今年 9 月宣布成立 U-Studio,这是继百事于今年正式对外开放其内容工作室 Creators League 之后又一个致力于通过电视剧、电影、游戏、音乐等形式来营销其产品的快消公司;英国个人护理品牌 Lush 在今年年末宣布成立 24 小时电视频道的计划,这家公司首席数字官 Jack Constantine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接表示,“Lush 不仅销售产品,同时也可以成为信息的可靠来源。”;亿滋则在中国上海的一场广告业论坛上直接提出了“产品即内容”。年轻人先从电视转移到了电脑,如今又活跃在各种 app 里,手机已经成为了被紧紧攥在手里的东西,到处都是接触信息的“入口”,时间变得碎片化、信息变得碎片化,受众的注意力也在变得碎片化。 除了没有被屏蔽的风险,内容(不管是一篇图文、一支视频还是一次 VR 互动体验)往往具备比展示广告更丰富的信息量,它可能占据消费者更多的时间,这也意味着会缩短消费者可能花在竞争对手身上的时间。 除此之外,做内容之所以在今天成为每个品牌都不甘落后的营销方式,或者说被置于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上,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交媒体改变了人们对信息的反应——营销者希望看到更多的转发和分享。“做内容”本身也是品牌输出价值观的绝佳途径,这被认为对于吸引“为相同价值观而消费”的年轻一代有效。 不过在广告行业干了 25年,现任 WPP 旗下群邑集团的全球首席数字官 Rob Norman 对此的评价是: “我觉得他们这是在打赌,和整个行业对赌。” 这一波“做内容”,是目的,还是手段? “做内容”最古老的形式——可能是一本书,一个电视节目,一本杂志,一张报纸,或者是一篇新闻报道。他们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媒介”。而出于盈利的目的,这些“媒介”必须通过吸引更多的读者来吸引更多广告商。在这个过程中,“内容”只是一个中介,它距离最终的销售还离得很远。 在那样一个语境下,营销的路径通常遵循着这样一种流程:媒介内容(可信)——广告商被吸引——制作并发布广告(回到媒介)——(消费者)找到购买渠道——完成销售。 然而 2016 年的这股内容风潮,和古老的媒体有本质区别。上述提及的、包括阿里和快消大公司在内的内容制造者,它们本质上是销售型公司,最终的使命是卖货、卖货、卖货。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