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视角下的大数据治理与合规应对
当下,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使得数据收集变得无处不在。通过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等信息技术,非个人数据的聚合可形成具有识别性的数据,,从碎片化的、不具有敏感性的数据中也可以分析出敏感的信息,海量数据的聚合甚至可以分析出关涉国家安全的信息。这一系列的现象导致个人数据与非个人数据、敏感数据与非敏感数据、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等边界逐渐模糊,合规边界也随之变得难以界定。 与传统技术采用的集中式存储不同,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采用的分布式存储使得传统的网络安全边界变得模糊,传统网络环境下的统一的、集中的安全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环境下的数据安全需求。此外,大数据技术发展催生出新型高级的网络攻击手段,例如针对大数据平台的高级持续性威胁(APT)攻击和大规模分布式拒绝服务(DDoS)攻击时有发生,导致传统检测、防御技术无法有效抵御外界攻击。整体来看,新技术新应用一方面催生着新威胁形态,为数据合规带来新风险;另一方面导致传统数据合规策略的有效性降低甚至失效。 (二)全球化监管带来合规难题 国内层面,目前虽然我国网络安全方面的顶层制度设计已经基本完成,网络安全法的颁布也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立法空缺,但在整个网络安全领域我国仍存在着立法不足的情况,例如个人信息保护。在具体实施方面,作为网络安全基本大法的网络安全法配套制度尚不健全,可操作性仍有待加强。此外,作为新实施的法律,网络安全法的执法案例尚不充足,执法尺度仍需进一步探索和统一。整体来看,尚不完善的规则设计和执行机制难以为企业数据合规提供有效指引。 国际层面,通观国际立法趋势,不难发现数据已成为国际空间竞相争夺的战略性资源,美欧等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纷纷出台举措抢占国际空间数据规则的制定权,建立以本国或本区域利益为中心的数据规则体系。随着国际博弈的加剧,国际法律冲突也逐渐走向常态化。网络和数据的跨国界性往往使得企业需要应对不同规则体系的合规,大大增加了企业合规的复杂性。在国际法律冲突的情形下,企业合规将陷入两难境地。例如,欧盟GDPR、美国CLOUD法与我国网络安全法第37条的冲突可能会导致企业在数据出境方面面临巨大的合规困境。 四、安全视野下的大数据合规应对 面对大数据安全合规的诸多挑战,企业应当从法律、管理、技术3个角度建立起一套全面的,以法律为依据、以管理为核心、以技术为支撑的数据安全合规体系。 (一)法律层面:加强国内外立法研判 目前,我国正处于数据安全立法和实践的快速发展期,同时也是探索期。在此阶段,诸多数据安全相关法律以及配套制度陆续制定或出台。为及时有效应对,企业应当持续跟进相关立法动态。同时关注、研究相关的执法案例,加强与行业部门、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以准确把握立法要旨,掌握合规要点。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