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演讲全文 | SEC官员称比特币以太坊不是证券,提出6大判断标准
因此,当我今天看到比特币时,我没有看到一个核心第三方的努力是企业的关键决定因素的。比特币功能所在的网络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可能从一开始就分散了。将联邦证券法的披露制度应用于比特币的发行和转售似乎没有什么价值。[9],撇开以太坊融资筹建,基于我对以太现状的理解,以太网络及其分散的结构,以太目前的交易、销售都不是证券交易。而且,就像比特币一样,将联邦证券法的披露制度应用于以太的当前交易似乎没有什么价值。 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有其他充分分散的网络和系统,在这些网络和系统中,可能不需要对作为证券作用的令牌或代币进行监管。当然,仍将有一些系统依赖于核心参与者,他们的努力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证券法的适用保护了购买令牌或代币的投资者。 我想强调的是,判断某物是否为证券的分析不是静态的,也不是严格地针对该工具进行的。[10]即使它的功能仅是作为分散网络交易中的数字资产,也可以作为一种证券的投资策略进行打包和出售。如果比特币的推广者将比特币放在基金或信托基金中,并出售其权益,就会产生一种新的证券。同样,只要投资者合理地期望发起人的努力能带来利润,投资合同几乎可以从任何资产(包括虚拟资产)中获得。 让我强调前面的一点:简单地将数字资产标记为“实用令牌(Utility Token)”并不会使该资产变成不是证券的东西。[11]我承认,最高****已经承认,如果有人购买的资产仅用于消费,那它很可能不是一种证券。但是,交易中的经济实质总是决定了法律分析,而不是标签。
发起人和其他市场参与者需要了解特定数字资产的交易是否涉及证券的销售。我们很乐意帮助发起人和他们的律师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准备提供更正式的解释或无行动的指导,以便在拟议的使用中恰当描述数字资产。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