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s换脸吴彦祖!爆红AI应用ZAO仍面临技术困境,你的“脸”被授权了吗?
ZAO APP的官方版权说明表示:ZAO产品上存在的短视频和表情等素材,除了特别声明是ZAO跟合作方进行版权合作的之外,均来源于ZAO用户自发的上传,ZAO不享有素材的商业版权。 ZAO上面有很多网友们“喜闻乐见”的视频素材,用户可以上传一张照片就将这些素材里面的人物换成自己或者其他人的脸,这些应该就是ZAO所说的官方版权合作。 但是当文摘菌随便点进去一个《武林外传》的视频,点击视频右下角有个版权说明的按钮时,显示是“404 not found”。 另外是用户上传的视频素材,按照ZAO官方声明的说法,版权是属于上传者的,ZAO不享有素材的商业版权,但是在注册APP时需要同意的“用户协议”中,用户对于自己上传的视频拥有所有权,同时也承担责任,但是ZAO以及其用户在全球范围内享有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载授权和可再生的权利,也就是说:用户上传的视频素材版权归用户所有,但是其他任何人都可以进行修改和编辑,然后再进行传播。 这引发了一众网友的担心,这会不会产生新的网络诈骗手段? 图片来源:知乎 而在用户隐私方面,ZAO有一个单独的隐私协议,这个隐私协议和其他APP的协议并没有太多差别,包括采集一些浏览信息、设备信息、位置信息来进行用户画像和推送。 但是由于ZAO主打的是视频换脸这样的功能,隐私保护除了考虑用户数据的泄露,还应该考虑到用户的照片、声纹等信息是否会被不法利用,毕竟这是一个支付宝能刷脸支付的时代。 图片来源:知乎 其实,我国的有关部门也充分注意到了这一点,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里,正式加了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而草案的第八百零三条也被修改为:其他人格权的许可使用和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如果草案通过了正式的立法流程审核,民法典正式颁布施行,如果你不经过别人的同意,随便的把明星或者其他公众的肖像进行处理,妥妥的,你违法了。另外,不仅是脸,根据草案的第八百零三条,声音也是不能随便换的! 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例如《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用DeepFakes、鬼畜等各种方式处理别人的脸,还没经过别人同意。很有可能触及到“恶意诽谤”、“恶意剪辑”、“侵犯名誉权”等刑法管辖范围。 这样看来,也就能理解为什么ZAO会对用户协议规定的如此复杂了。 最后,文摘菌还是想提醒大家:图片千万张,谨慎最保险,换脸一时爽, 亲人两行泪。 相关报道: https://blog.csdn.net/qq_41173453/article/details/79598461https://www.jianshu.com/p/dd7df75c5679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30965686026976511&wfr=spider&for=pc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