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明年实施
发布时间:2019-12-03 00:57:10 所属栏目:运营 来源:安防知识网|0
导读:副标题#e# 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8日对外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第六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者超出检验有效期的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六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未按照要求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性物品的运输车辆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应当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