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鉴褚时健:站在“原罪”的十字路口,时代企业家命运沉浮启示录
智者顺时而谋,浪潮之下,深谙国情的联想控股掌门人柳传志嗅出了公司“产权明晰化”的机会。1992年,他申请将联想公司脱离中科院计算所管辖,直接纳入中国科学院的名下,这是他对当时的“国有企业”联想进行股权改制的第一步。 过去几年,柳传志一直为联想控股的产权不清问题烦恼。这家成立于1984年的公司,由柳传志等10余名科技人员创办而成,但因为起步资金来自中科院计算所划拨的20万元,在发展过程中持续依靠后者的资源支持,很长时间里公司的资产性质都是“100%的国有资产”。 在那个现代经济概念还很模糊的年代,联想和计算机所的关系处于“十分混杂的状态”:柳传志等人的任命需要获得中国科学院的批准,联想员工可以在计算机所内享有在专业技术职务和工资方面晋级的权利,同时柳传志在财务、经营决策等方面享有一定的自主权。 但随着联想逐渐发展壮大,柳传志的角色开始变得尴尬。尽管他参与联想的创办,并在公司发展的多个关键节点扮演“船长”甚至“船主”的角色,但从严格的法律意义来说,他只是缔造联想帝国的“职业经理人”。他所领航的船只经过狂风暴雨到达彼岸时,他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1993年,国家‘抓大放小’带动的国企整合、处置实际上开启了国企混改的先河。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混合模式,另一种是随着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推进,形成‘不同国有出资人’之间的混合模式。”王爱武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问题研究》一文中写到。 根据吴晓波的描述,1994年2月,趁着联想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际,柳传志提出一个当时看来大胆且史无前例的“股份制改造的方案”——将联想资产的55%归国家所有,45%归员工。对此方案,中国科学院没有提出异议,但财政部和国有资产管理局却表示了反对。 为此,柳传志退而求其次,提出了新的红利分配方案:65%归中科院,35%归员工,中科院有完全的决定权。对此,当时中科院的院长周光召很开明,表示没有异议。柳传志进而又将35%的分红权进行了明确的分割:1984年的开创者占35%,1986年之前加入公司的占25%,1986年之后的占40%。最终,这个分配方案获得了通过。 当时,联想的股权改造之所以能实现,除了和柳传志的个人谋略有关,也有侥幸成分。当时,国外PC巨头纷纷进军中国市场,包括联想在内的一大批国内PC厂商处境艰难。联想当时所谓的股权等更多是“纸上财富”,并没有被中科院领导和企业员工等过多放在心上。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