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的社会成本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垃圾分类是没有收益的,尤其是湿垃圾,往往要用塑料袋装着,扔的时候,要先把湿的部分倒进湿垃圾桶,再把塑料袋扔到干垃圾箱里,这个过程中,很难避免手被弄脏。他们的动力主要来自两块:1,道德上的快感与自我约束;2,对惩罚的恐惧,遵守规则以避免惩罚。假设宣传和教育得当,居民素质提高,相信居民中的大多数对垃圾分类会有比较强的认同感,愿意主动分类,但全国多个城市已经执行垃圾分类多年,为什么会效果甚微? 社会治理的难点就在于,大多数人的极少数时刻会有不遵守规则的冲动,也会有少数人一直漠视规则,拒绝执行。一旦当少数人或少数违反规则,就会让遵守规则的人感受到不公平,进而让整个政策崩塌。这种现象在“闯红灯”、“随地扔垃圾”等领域非常明显。上海用了二十年时间,城区基本达到了垃圾不落地,这个成绩靠的是遍地随处可见的垃圾桶,大幅提高了人们扔垃圾的便利性,再加上环卫工人的高度紧张。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垃圾不落地都没有治理好,可见依靠道德快感的自觉是没办法解决垃圾分类的问题。 所以,在上海的实践中,家庭端垃圾分类的动力主要源自避免惩罚。这意味着家庭扔垃圾的过程,必须要有人盯着,扔错了惩罚,以倒逼家庭必须遵守分类的规则,有限的人手和经费预算,必然要求撤桶并点和定时投放,原有每个楼下两个桶,变成十几个楼共享四个桶,并且只有两个时段可以投放,成本约束倒推出居民丧失扔垃圾的自由。部分媒体梳理了国际垃圾分类国家的实践经验,垃圾分的越细,扔垃圾的时间就越受限,这是逼不得己的办法。显然,政府部门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自觉并不可靠,外部的监督最重要,上海市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主任陆月星提出,“定时定点的大方向不能改变,我们要在社会动员中让全体市民对垃圾分类形成特定的意识和习惯”。 除了小区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对居民的监督和投放垃圾的限制,小区之间的垃圾清运也对小区进行了限制,上海提出小区垃圾“不分类、不清运”,拒不改正的移送城管处罚。这意味着少数家庭不分类,如果小区监督不到位,小区整体将会被惩罚(不清运),几乎等同于连坐的机制。 由于社会中总是存在个别不遵守规则的人,为了避免他们乱扔垃圾,设计了监督和执行机制,使得全社会所有人一起承担被监督的成本,其中大多数是遵守规则的人,这个制度设计的逻辑就存在问题。 按这个逻辑推演下来,靠近居民区的马路边垃圾筒,会逐步地被撤桶,因为居民小区定时定点不能满足他们的垃圾投放,马路边上没有垃圾筒了,那么城市的垃圾不落地应该如何做?既然老百姓没办法自觉,就只能多布监控探头、多搞人脸识别。媒体报道,上海市多个区县的居委会干部都提及,将在垃圾厢房安装摄像头进行取证。 我们进一步分析这个政策的逻辑,可以看到,上海的垃圾分类政策,形成了简单的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你监督、我执行,并不是基于居民的一致同意的产物。也就是说,上级政府必须不断的投入监督的人力物力才能维系这个体系,财新的报道中援引的观点验证了这一点,上海静安区的某咨询公司人士认为“基本的监督机制是必须长期存在的,否则很容易发生倒退,即便普遍养成分类习惯后也不能停止”。这个体系和此前拾荒者为分类主体的机制完全不同,后者是一个自运行的体系,用不着外部的压力就可以运作良好。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