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的IP和看不见的钱,音乐版权的困境与出路
木玛表示,“其实我作为老炮儿、老音乐人,我得到的收益以及失去的其实是同样多的。我也知道像现在其实是一个非常乐观的时代,因为大家已经对音乐产生了一种消费习惯了,每年整个大的环境都在改善。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情况。其实我已经感觉到,音乐人已经离开寒冬。不论是演出还是试听层面,实际上这个面一大消费的量就会在增长。这是非常好的一个情况,其实我是非常乐观的。” 虞笙坦言,“我觉得还是乐观地去看现在的产业。因为每个平台都非常清楚,这种免费的方式不可永远持续下去。我看好多音乐人平台都在想办法,说音乐人怎么赚钱。不管是包月方式还是其他,我觉得这绝对是未来的一个大趋势。所以音乐人不用太担心未来的问题。我相信最终的决定肯定是音乐人本身的品质。当你的好音乐砸到那个地方掷地有声,你的传播影响力到了,他们必然会产生收益。而且这个时候也不会再像之前一样不知道到底下载了多少次。” 2.懂基础版权知识其实可以自救 卓鸿表示,大家都比较期待法律往前推进,但是其实最有效的方法是自救。“我觉得这最现实有效。BMG 2014 年回到中国开的第一天,我就在。那时候跟行业里面的同僚们聊天听到的是低迷一片,从香港到台湾,从台湾到中国大陆。可是我很积极的看待这种低迷,为什么?大家可能不知道,还在在 2010 年 时候,我们去跟互联网授权的合约的量级只是十万级的,而且愿意付钱的少之又少。” “可是现在,也就是七年之后,互联网公司投入的版权采购成本是数亿甚至几十亿的量级。为什么反而目前的音乐人收益是没有相应体现?这可能有两个层面:第一,可能大家年少青春的时候艺术范太重了,不像我跟郭老师还有邢律师一样科班出身而且仔细研究合约,很少接触或阅读合约,所以可能给自己签了个卖身契。这是我看到目前最大的问题, 连词曲版权财产收益权及人身权完全放弃了(卖断)。虽然郭律师也知道,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部分是不能买卖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买卖,而且无论怎么样都买卖不了。” “其实中国不是没有规则,《著作权法》以及一些法律细则是有用的,知识信息获取渠道不顺畅,有许多专业知识本就不需要音乐人自己必须掌握的。大家需要自救的途径和方法有很多,因为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平台,我们有很好的知识体系,我们也可以建立中国版权界的小交流团体,可以通过这些定期或不定期的论坛,给大家提供基础知识的交流,比如说版权是怎么构成的,以后授权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在现在的互联网时代,我们做一些视频或者说写一些小文章,就能让大家知晓,只不过现在音乐人没有合适途径去学,,问题就会被忽视被逐渐放大。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