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数据安全”?代表委员这样建议
三、在立法重点上,应着重六个方面着手:一是明确数据采集、分析、存储等规则,确保数据安全;二是明确公共数据共享规则,包括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的内容、程序、标准等;三是明确数据交易规则,明确数据交易及数据交易市场的概念,制定数据交易及交易结算的规则,明确数据主体、数据使用者、数据交易平台等大数据生态中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四是明确权利保护规则,在权利保护对象上,应保护数据主权、数据财产权、隐私权、信息权、知识产权等,应明确侵权的民事、刑事和行政责任;五是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以适应大数据管理应用标准化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大数据各生产环节的标准规范体系,包括采集、加工、分析、交换、存储、分类、应用等;六是明确监管规则,明确监管目标、监管方式、监管方法、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和监管责任。 连玉明委员:加大对信息和数据安全的监管力度 “大数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变化,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烦恼。”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表示,这种“烦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每个人的信息都可能随时随地被泄露、被窃取、被滥用;个人信息被侵权、被侵犯、被侵害却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个人的某一信息被泄露或被窃取,往往会演变成一个关联度极高的信息链,甚至形成非法产业链。 对于大数据时代让人焦虑的“ 三大烦恼 ”,连玉明站在制度体系建设的角度,做出“ 三个判断 ”:立法严重滞后,尽管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也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但与7.88亿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数量相比,与5.69亿网络购物和网络支付用户相比,立法进程显得太过缓慢;司法保护薄弱,对黑客攻击破坏和利用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特别是对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和相关灰色产业链涉及的犯罪,打击力度还十分有限;监管力度不够,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监管机构,与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形成巨大反差。 基于上述“三大烦恼”和“三个判断”,连玉明发出三个强烈呼吁: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