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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作曲的诺亚方舟将去往何处

发布时间:2020-11-07 03:22:54 所属栏目:创业 来源:网络整理
导读:副标题#e# 10月8日,韩国新人歌手夏妍发布了由人工智能作曲机器人EvoM制作的单曲《Eyes on you》,成为全世界第一位凭借AI作曲出道的人类歌手。 EvoM是韩国光州科学技术院人工智能研究生院研发的韩国首个人工智能作曲机器人,在《Eyes on you》的录制中负责

1988年,英国正式颁布了《版权、设计和专利法案》(Copyright,Designs and Patents Act 1988),其中,对于计算机创作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计算机所生成之作品进行必要程序者,视为该计算机生成之作品的作者,其保护期限是自作品完成创作之年的最后一日起50年后届满”。

规定AI作品的版权属于“进行必要程序者”,同时也明确界定了对计算机生成作品“进行必要程序者”,即包括程序员、使用者,也可能是人工智能系统或设备的投资者。

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杂志提到:如果一部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人类的参与有限,或根本没有人类参与”,著作权法可以有两种潜在的生效方式--著作权法可以“拒绝”对计算机生成的作品进行版权保护,也可以将此类作品的作者归属于程序的创建者。现在国内解决此类问题也基本沿袭这个思路。

2018年,上海一家公司未经过授权,将腾讯开发的自动化编写程序Dream writer生成的财务报告复制到该公司网站。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裁定,该公司因侵犯腾讯的版权而需承担民事责任,向腾讯公司赔偿1500元人民币。

中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尚未明确界定AI作品的版权归属,这一裁定可能是AI创作领域的重要里程碑。《著作权法》:“著作权是著作权法赋予民事主体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权利。”其中,民事主体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为民事主体的独创性思想表达,并非民事主体的AI无法单独享有著作权,但只要在作者名录加上人类作曲家或研发者的名字就能解决此问题。人工智能虽无法成为受法律保护的主体,但对其作品版权的保护也开始受到法律认可。

没有感情的辅助器-方舟的航向

人工智能作曲技术的日渐成熟,在音乐行业掀起一股不小的浪潮。尽管人工智能已经实现通过读取、记忆大量乐曲获取规律,计算音符节奏的出现概率并排列组合来“创造”音乐。但音乐的核心并非音乐本身而是“人”,音乐源于人类情感流动。《礼记·乐记》对音乐起源的解释非常贴切:“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作曲家和演奏者透过旋律、节奏表达的情绪与观众聆听音乐引起的共鸣,这种藉由音符实现的,跨越时间、空间与种族的情感交流才是音乐存在的意义,也是莫扎特、贝多芬等音乐家流芳百世的根本原因。

从某种角度来说,由于音乐是人类抒发心情的一种方式,让没有感情的人工智能作曲或许可以说是一个伪命题。人工智能不具备情感,不了解音符、节奏等音乐表层结构和基于情绪表达的音乐深层逻辑之对应关系,其制作的音乐只是基于概率所排列的音符。

无论算法作曲技术发展得多么成熟,音乐作为人类情感交流的艺术形式之一,AI所作的乐曲必然无法完全取代人类音乐作品在社会中的功能和角色,人工智能也无法替代行业内顶尖的音乐创作者及表演者。不仅是音乐,在美术、文学等艺术创作中皆是如此。

现在较为成熟的AI音乐公司除了Google、Sony、AIVA外,还有英国的AI Musical、德国的Melodrive、美国的Humtap、Popgun、Snafu Records及诸多硅谷大亨联合建立的人工智能非营利组织OpenAI、字节跳动旗下的Jukedeck等。

百度、腾讯、阿里、网易云等音乐平台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人工智能音乐有布局。

(编辑:西安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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