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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危险生命的网购产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发布时间:2017-01-13 01:33:08 所属栏目:建站 来源:新浪科技
导读:副标题#e# 新浪科技讯 1月21日下午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消费者在网络商品购买行为中的权益及相关法律法规。 据国家工商总局官网信息显示,办法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

(编辑:西安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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