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非要你的数据不可,那干脆收他们一点钱?
更何况,休斯计算的每人每年$400只是存在于他理论中的数字,实际数字能否达到这个水平仍存争议。有人计算,在2018年,Facebook 在美国、加拿大的每个用户平均为公司产生130美元的收入,5%=6.5美元……这还考虑到Facebook 已经是用户数据比较值钱的企业。 另外,对于科技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和商超连锁而言,如果加州通过这样一部允许“数据分红”的法律,它将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法律。因为尽管被监管对象是在加州有业务的公司,但这些公司服务的往往是全美50个州的用户。 这和欧盟的GDPR 是一个意思,它实际上限制了被监管对象在全球的行为举止。 一些反对者认为,如果开始对数据的使用收费,那么基本上互联网的免费时代就将终结了。皆因为了保障甚至增加现有的利润水平和股东的收益,董事会很有可能会要求公司向用户收取费用。 “试想如果用户打车,Uber 要调取用户的location,需要为此向用户支付一笔费用,那么Uber 是不是得涨价?”在一家硅谷大公司工作的小亮告诉硅星人。 这样收费也不是没有先例。在没有加盟Facebook 之前,主打隐私保护和不使用用户数据的即时通讯服务WhatsApp 就曾是一个“收费软件”,只不过用户每年只需要支付1美元(或极少单位的当地货币)。 另一种反对的观点是,消费者和代表他们权益的机构高估了企业滥用用户数据的动机和难度。以Gmail 广告为例,用户经常能看到和自己邮件通讯高度关联的广告,认为自己的隐私被滥用了;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的机器系统在读取,用户的数据全程是匿名化,普通工程师不经过重重关卡,不在严格的监控下,是无法触碰到这些数据的。 小亮认为,目前隐私争议最好的解决思路,应该是解决掉害群之马,而非为整个行业设置税费方面的机制。 “如果有公司滥用用户隐私,政府对其惩罚,媒体进行曝光,然后没人再用这公司的产品。股价暴跌,甚至破产,其他公司就会怕,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小亮表示,“如果有的App 滥用手机权限,应该从手机厂商,从OS,从App Store 的层面去打击它们。” ---- 现在,你应该明白加州正在讨论的“数据分红”,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了。 在你看来,这是个好主意吗?欢迎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