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大数据时代步伐 不断提升司法公开质效
第五,司法公开丰富法学教育研究。司法公开为法学院校提供了生动的案例教材,让法学教育研究从书本走向实践,近年来实证法学在我国的繁荣兴盛就是最好佐证。很多知名法学院校培养法科学生,已经不再满足于从理论到理论、从条文到条文的传统研究方法,更多的是鼓励学生搜集公开的裁判文书,运用数据分析方法发现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和社会现象,继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术研究。司法公开为法学教育研究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加强了学术界与实务界之间的对话沟通与智慧碰撞,也让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等交叉学科找到了与法学的全新结合点。 第六,司法公开助力司法改革。从近年来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态势看,一些地方确实存在“案多人少”矛盾,法官与法官之间、法院与法院之间存在“忙闲不均”现象。一个法官在一定周期究竟应该办多少案件?一个法院究竟应该配置多少法官员额?一个审判团队究竟应该配置多少审判辅助人员?都需要靠数据来说话。在过去的2017年,中国法院的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全国法院共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面对全国法院新收案件持续高速增长的严峻态势,如何构建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在各级法院内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是一个极为迫切且现实的问题。目前,全国已有多家高院制定了适用于本辖区三级法院的案件权重测算法,作为法官业绩评价和员额动态调整的辅助手段,而配置权重系数所依据的,正是大量公开或者半公开的司法过程性数据。只有数据的客观、直观,由此构建的评价体系才能够具有说服力,由此得到的评价结果才能获得广大干警的认同。 三、砥砺前行: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 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所处的外部条件发生了三个方面的重要变化: 一是,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必须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立足审判职能、创新为民措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是,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综合配套、纵深推进的新阶段,“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逐渐落地生根。如何既做到维护这一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又要做到“放权到位、监督有效”?这就需要人民法院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建立健全与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统一裁判尺度、科学配置资源、提升审判质效。 三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大数据产业正在成为新的国家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硬实力。我国相继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人民法院当然不能置身事外。经过几年的发展,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智慧法院初步建成,“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人民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司法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人民法院应当敢于迎接挑战、善于把握机遇,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定不移地深化司法公开,落实全面公开原则,探索司法公开新途径,促进高效公正廉洁司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