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鼓励共享单车免押金,不鼓励电动车 | 钛快讯
发布时间:2017-05-24 03:22:18 所属栏目:业界 来源:钛媒体
导读:副标题#e# 摘要: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但是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钛媒体快讯 | 5月22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在浸提对外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
(十四)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信息共享,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盗窃、损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自行车交通网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并指导建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指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电信主管部门、公安、网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网络安全监管,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发展改革、价格、人民银行、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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