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鼓励共享单车免押金,不鼓励电动车 | 钛快讯
发布时间:2017-05-24 03:22:18 所属栏目:业界 来源:钛媒体
导读:副标题#e# 摘要: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但是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钛媒体快讯 | 5月22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在浸提对外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
(十五)加强社会公众治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各方作用,支持制定发布行业公约,贯彻实施相关标准,加强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第三方评价等。鼓励公众共同参与治理,形成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防范向消费者转嫁经营风险等行为。 (十六)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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