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两会建议:提前布局5G产业应用 加快商业航天立法
航天是当今世界最具挑战性和广泛带动性的高科技领域之一,为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增进人类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在运载、卫星和空间应用等领域,涌现出太空探索公司(SpaceX)、蓝色起源(Blue Origin)、一网(OneWeb)等大批商业航天公司,被认为是最为活跃的创业领域之一。据《The Space Report 2018》,2017年全球航天市场规模达到3835亿美元,其中80%为商业航天。商业航天行业规模未来预计可达数万亿美元,将迎来空前的发展机遇,可重复使用火箭、巨型商业星座、商业载人空间站等航天计划,正在逐渐成真,彰显出商业航天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巨大力量。 从国家来看,美国的商业航天发展最为全面完善,从顶层的立法,到政府层面的引导性采购,再到企业之间分工合作关系的建立,以及风险投资机构的进入,已形成了可自我持续发展的商业航天产业生态。 相比美国,我国商业航天虽然起步比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2016中国的航天》白皮书提出了“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航天科研生产,大力发展商业航天和卫星商业化应用,完善政府购买航天产品与服务机制”等内容。持续一系列利好商业航天的政策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商业航天的快速发展。 随着社会资本的进入以及各项政策的出台,国内已成立了近百家商业航天公司。然而,与商业航天快速发展的现状不相适应,我国在商业航天立法、行业政策、资质准入、资源共享、市场培育及产业发展等方面仍不够完善。因此,我建议: 一、加快推动航天立法,确保民营企业长期稳定、合理有效利用空间资源的权利 目前,世界上已有29个国家颁布了航天领域的国内法律或法规,美国建立了最为完善的商业航天法体系,明确规定了政府和军方、民用航天和军事航天的权责边界,鼓励通过商业服务获得航天自主发展能力。 我国是航天大国中唯一没有航天法的国家,商业航天公司缺乏明确的国家法律保障。亟需加快航天立法进程,建立商业航天市场准入退出、公平竞争、保险和赔偿、安全监管等机制,构建较为完善的商业航天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治航天”的战略引领作用,确保不同企业主体长期合法享有同等市场地位,从国家法律层面护航商业航天健康发展。 二、探索有利于商业航天发展的机制,出台落地政策及实施细则 商业航天属于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门槛高、投资大、战略意义显著,比多数产业更容易受到政府监管和行业政策的影响。亟需破解商业航天发展的体制机制桎梏,引导商业航天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编辑:西安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